(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本意见书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报告期调整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2月期间,对相关事项变化情况进行补充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交易双方具备主体资格,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过户无法律障碍。涉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方面,思创医惠已履行审议程序,相关人员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符合规定。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已披露第六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决议、重组报告书等文件。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实质条件,参与证券服务机构具备资格,上市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采取保密措施。本意见书正本一式六份,经盖章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