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证券部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根据资料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由主任委员决定。战略委员会会议文件、决议和纪要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