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确保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在境内不超过三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及时提供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遇到阻碍可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应支付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费用,并给予适当津贴。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如有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等情形,公司将取消或收回其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