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和发展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建议。
公司应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决议应按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