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利润分配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剩余利润按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
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包括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一致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为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变更加强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