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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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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8日,2020年9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为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共2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757%。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A股普通股。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30%和20%。授予价格及方法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尚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自查内幕交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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