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不得存放于其他银行账户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募集资金须按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且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