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董事会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募集资金应坚持专户存储原则,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在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其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形时应及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时,公司应披露未按期完成的具体原因及后续措施。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公司每年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