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发股份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规定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公司需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承诺计划使用,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如遇重大变化,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特定条件并及时公告。
公司应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违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