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发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进行。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如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公司还应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也应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