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披露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内容。年度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应在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业绩预告、重大诉讼等。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应保证股东及其他信息使用者能通过便捷方式获得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