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4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14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1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