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董事选举程序,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涵盖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除外。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提名方式包括董事会和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当选董事需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票数。细则还明确了投票原则、当选原则及特别操作程序,如选票制备、投票方式说明等。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