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17,651,361.38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38,071,288.67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为基数派发2024年度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5元(含税)。截至2025年5月15日,公司总股本7,294,216,875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94,714,181股A股、22,019,000股H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0,735,135.63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