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接受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9日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6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4,142,7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0526%。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签订人力资源服务劳务外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一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