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问题3涉及公司新增电子电器贸易业务收入2185.66万元,毛利率为17.99%,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德新杭州向关联方采购变频器、电表等产品及其配件并销售至海外市场。2024年3月和2025年1月,德新杭州两次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每次合同总额均为4000万元。公司需补充披露贸易业务的商业模式、购销定价政策、结算方式、货物流转、资金流转、收入确认时间节点及依据,说明公司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还需说明是否存在瞬时性控制情形,首次开展贸易业务即实现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客户信息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等情形。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贸易业务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商业实质性,主要贸易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