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公示期满45天未收到债权人异议。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由于公司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回购注销96名激励对象共计148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公司2024年三季度和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价格调整为9.2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2025年7月14日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