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芭田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该激励计划包括调整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
截至2025年7月9日,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导致行权价格调整为5.255元/份。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409,138,117.74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为60分,行权比例为60%。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显示,首次授予的104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5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A”,行权比例为100%。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等待期也已届满,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