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特新材提前赎回可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审慎核查了志特新材提前赎回“志特转债”事项。志特新材于2023年3月31日发行可转债614.033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61,403.3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志特转债”,债券代码“123186”。转股期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最新转股价格为8.86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志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6月19日至7月9日,公司股票已触发该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36元/张(含息、含税),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赎回日为2025年8月8日。赎回完成后,“志特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控股股东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卖出2,306,336张志特转债。保荐人对志特新材提前赎回“志特转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