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河钢股份: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 10,337,121,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310,113,632.76元,剩余结转下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分红派息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6日,除息日:2025年 7月 17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年 7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号 邮编:050023 咨询电话:(0311)66770709 传真:(0311)66778711。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河钢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