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春染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管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薪酬制度遵循竞争力原则、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与公司年度效益结合原则、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构成方面,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水平、岗位职责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
薪酬发放上,基本年薪在年度内发放,绩效奖金次年发放,离任者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年薪。特定情形下,如被公开谴责、行政处罚、擅自离职等,绩效奖金不予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市场变化调整薪酬标准,并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该制度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