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春染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投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规模,保障公司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投资行为,包括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股权、不动产等。公司投资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发展战略,规模适度,效益优先,尽量避免关联交易。
投资事项由经理层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议案,投资额50万元以下的事项需附项目经济评估,50万元以上的需作可行性研究。对外股权投资、收购兼并、出售资产等由董事会、股东会或总经理依权限审批。投资协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签署,重大协议需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审阅。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进行严格管理,控股子公司需每月报送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控股子公司不得与公司同业竞争,交易需遵循公平原则。分公司不得从事未经总部批准的重大投资、担保等活动。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