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春染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指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由董事长最终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登记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如被泄露或原因消除,应及时对外披露。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