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春染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该办法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合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办法规定,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特定情况下,如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禁止转让股份。办法还明确了窗口期交易限制,如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相关人员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买卖计划,并在交易后及时报告和公告。此外,办法强调了对内幕信息的保密义务,禁止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控制的法人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并定期向交易所报告。违反规定的,公司将及时披露违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