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任职资格方面,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不得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不得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满等。任免程序上,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保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其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