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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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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199.0440万元,住所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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