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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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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规定了股票买卖的禁止行为,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对于短线交易,董事会应收回相关人员所得收益并披露详情。董事、高管需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及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此外,制度明确了增持股份行为规范,要求披露增持计划及进展,且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得减持股份。违规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必要时交由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处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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