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截至2025年7月7日,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2024年8月2日,公司首次授予200名激励对象358.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3.99元/份。2025年4月7日,公司注销1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24.3万份股票期权。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以2025年7月7日为预留授权日,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41.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3.49元/份。同时,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16.5万份股票期权;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注销179名激励对象的31.73万份股票期权。此外,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行权价格调整为53.49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