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二壮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经审阅刘二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确认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此外,刘二壮先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刘二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7月7日出具此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