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选举董事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或变更2名以上董事的议案,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
董事候选人提名方面,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提名还需符合相关规定。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提交详细资料,董事会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选举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多轮选举直至满足法定人数。股东会会议主持人须告知累积投票方式,新任董事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