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解百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确定回购价格调整为2.559元/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7,000股。
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5月23日和2025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0.143元和0.137元。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2.55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