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原委派徐慧璇女士、彭晗先生作为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海通需继续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现因彭晗先生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委派李慧琪女士接替彭晗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国泰海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变更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徐慧璇女士、李慧琪女士。公司董事会对彭晗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李慧琪女士为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曾参与多个IPO及可转债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