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7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举行,由董事长贺会军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412,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502%。其中,中小投资者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91,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4%。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388,845股,占99.9433%;反对20,000股,占0.0483%;弃权3,500股,占0.0085%。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67,595股,占99.2636%;反对20,000股,占0.6267%;弃权3,500股,占0.109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