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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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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对盘古智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3年12月18日,盘古智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议案,批准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4年8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授予价格由16.90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2024年12月6日,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为16.70元/股。2025年4月21日,再次调整授予价格至16.565元/股,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时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025年5月13日,盘古智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根据分配情况,授予价格调整为16.365元/股。2025年7月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调整合法合规。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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