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信息披露涵盖重大信息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主要债务人破产、新法律政策影响、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股份受限、主要资产查封、经营业绩大幅变动等。公司须披露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经审计。定期报告内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
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公司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公司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