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需每年不少于十五天到公司现场了解情况。
任职资格方面,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中国证监会最低限定,占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但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披露。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