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公平、公正、公开及真实、完整、准确,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方。
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强调及时、公平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2个月和1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况下也需审计。公司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和范围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外部条件变化等。公司应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还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进行调查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