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九号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九号有限公司已履行多项批准与授权程序,包括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以及在上交所网站进行信息披露。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份存托凭证派发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调整后每份现金红利为1.116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授予价格由22.7202元/份调整为21.6042元/份。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九号公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