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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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接受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载明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
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包括选举黄小虎先生和许鹏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共573人,代表股份812,368,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653%。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688,711,132股;网络投票股东571人,代表股份123,657,313股。
表决结果显示,议案1同意799,089,584股,占98.3654%,议案2同意799,619,784股,占98.4307%,均超过二分之一,获得通过。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