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葛志勇、李文、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组织实施奥特维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根据相关法规,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出让方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且无权利受限情形,自然人股东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情形,合伙企业为合法存续且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核查结果显示,奥特维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最近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和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此外,奥特维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均已公告,不存在重大事件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综上,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