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补选董事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非独立董事吴勇先生和伍杰先生因任期届满及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潘文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覃旭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且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设置职工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可连选连任。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潘文章先生,苗族,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该公司调研员。覃旭东先生,苗族,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等职,现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两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