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监督机制,维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的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信息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2025年7月4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