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部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