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监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中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并赋予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保障其独立行使职权。出现妨碍独立董事履职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