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