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回复涉及强调事项段及内部控制、定期存款质押及理财产品申购、销售费用、筹资活动现金流及其他应收款、研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六个方面。
强调事项段指出公司向志丹县塞尚高原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咸阳丰源富润商贸有限公司预付采购款的商业合理性及3950万元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解释了资金占用背景、审批流程及整改措施,包括资金归还、合规培训、内部责任人追责、强化内审工作等。
关于定期存款质押,公司表示3950万元定期存款已转为保证金,不存在“存入-质押-放款”现象。销售费用方面,公司详细列出前十大客户及服务商情况,说明销售费用率偏高的原因。筹资活动现金流大幅增长主要源于取得借款和偿还债务。研发投入方面,公司列出了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交易对手方情况,确保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公司解释了与陕西弘源振业实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及预付款情况,确认不存在变相资金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