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监事会认为,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此外,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12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3.7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