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并执行法院裁定的方式取得东方材料7,024,1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9%),变动后合计持有东方材料9.45%有表决权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鸿晟鼎融有限合伙成立于2025年5月29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储红燕。特丽亮注册资本13,570.994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正良。储红燕和徐正良为特丽亮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总额12,726.86万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主营业务或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5月13日竞拍成功12,000,000股东方材料股票,持股比例增至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