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一是TCL科技向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简称重大产业基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华星半导体)21.5311%股权,交易价格为1,156,209.33万元,其中现金对价720,268.22万元,股份对价435,941.11万元;二是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35,941.11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42元/股。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后续事项包括股份登记、募集配套资金、修改公司章程等。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履行了法定程序,标的资产过户合法有效,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