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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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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授权与批准、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

扬农化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期即将届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6月29日,自2025年6月30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54%。公司尚需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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